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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放2010年中小学特困生补助资金

来源: 作者: 2010-5-10 15:35:12 浏览数:485

淄博市教育局积极筹措社会资金,于5月初发放2010年中小学特困生补助资金120万元,全市178名孤儿被首批纳入资助范围。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公平,关注弱势群体,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逐步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义务教育段孤儿及特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问题,继去年发放全市普通高中特困生生活补助资金90万元后,近日,市教育局又出台了《关于分配2010年全市中小学特困生补助资金的通知》(淄学助[2010]3号)文件。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我市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了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模式,保障了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本次资助的对象为一是根据《淄博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暂行)》(淄教计[2009]47号)文件规定的家庭经济特困(C档)普通高中学生和临时特困家庭学生,二是义务教育段学校、中职学校孤儿学生。资助标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标准为平均每生1350元,具体为:11700元,21000元;义务教育段学校和中职学校孤儿每生1500元。中小学特困生补助的资金主要由淄博市教育局负担,来源于“爱心一日捐”奖励经费和社会各届(兴业银行等单位)捐款。

市教育局向广大爱心人士发出倡议,欢迎社会各界为全市认定的4万多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奉献爱心。联系单位:淄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277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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